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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6-29 18:38:02    点击:164

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
期末考试实施方案

 

规范考试组织管理,保障考试公平公正、安全有序开展,检验学生学习效果与教师教学质量,为后续教学优化和管理完善提供依据。依据教务科研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特制定此方案。

一、考试目的

检测学生对考试科目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,评估学习目标达成情况。

助力教师精准把握教学成效,反思教学方法,针对性调整教学策略与计划。

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短板,强化自主学习意识,确定后续努力方向。

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管理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(一)考试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郑立森

副组长:张海婴、刘爱萍、徐殿岭

成员:刘欣、曹元科、赵继英、刘作峰、张珂、牛雷、季言磊、宋振华

考务办公室:设在1-205

试卷保密分发:蒲晓凡、金士楷

(二)工作小组职责

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要求,明确各环节工作标准。

统筹协调命题、制卷、考场安排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登录等全流程工作。

组织监考教师专项培训,明确监考职责与考试纪律要求。

处理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,保障考试顺利进行。

汇总考试相关数据与情况,做好考试总结工作。

三、考试安排

(一)考试时间

考试时间777月10日

考试时段:8:00—17:30

(二)考试科目与形式

指定考试科目(具体科目安排见附件)

采用闭卷笔试检测学生基础知识掌握、知识应用能力,统一命题、统一阅卷其他科目随堂考查日常学习成果、基础知识点掌握由任课教师自主组织实施

(三)考场安排

召开考务会: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,76日下午4点1号楼803教室组织专项考务会。

考场布置:76下班前完成,清除课桌内书籍,桌洞朝前,张贴考号及考场座次安排表,彻底打扫考场卫生。

考场检查:教务科研处组织专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,确保符合考试要求。

四、制卷与分发

制卷:教务科研处根据确定的试题统一安排印刷,保证试卷清晰、无错误、无漏印。

备用试卷:准备充足的备用试卷,应对试卷损坏、印刷不清等突发情况。

试卷分发:每场考试前10分钟,监考教师到考务室(1-205室)领取试卷,填写《试卷领取登记表》,核对科目、份数无误后签字确认。

五、监考管理

(一)监考人员配置

每个考场配备足额监考教师,具体人员安排由教务科研处统筹确定。

(二)监考职责

考前准备:

参加考前专项考务培训会,熟练掌握考试流程、纪律要求及应急处理方式。

提前1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考试用品。

组织学生提前进入考场,核对学生身份,引导学生按考号就座,清理桌面及座位周围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
考中监督:

全程坚守考场,不得擅自离岗、串岗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
严格监督考生答题,及时制止作弊、违纪行为,对违纪考生当场记录相关情况。

关注考生身体状况及考场环境,遇学生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,及时处理并汇报。

考后收卷:

考试结束铃响后,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,按顺序整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,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取。

核对试卷、答题卡份数无误后,密封签字,及时交至考务室

(三)巡考职责

按分工对负责楼层所有考场进行全程巡查,采用“无声巡查”方式,不干扰考生答题。

监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,检查是否存在夹带资料、抄袭、传递答案、使用电子设备等违规行为。

监督监考教师履职情况,检查是否坚守岗位、按规定收发试卷、规范填写相关表格。

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,发现严重违规行为立即会同监考教师核实情况,做好记录与证据收集。

六、阅卷与登分

(一)阅卷安排

阅卷组织:各专业负责人于7810日下午考试结束后,到212办公室领取试卷,组织本专业教师组成阅卷小组。

阅卷方式:实行集中阅卷、分工负责制度,确保阅卷公平、公正、高效。

阅卷地点:由各专业负责人统筹安排合适的集中阅卷地点。

(二)阅卷要求

阅卷前:组织阅卷教师统一学习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,明确评分细则,对有争议的题目共同商议确定评分方式。

阅卷过程: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,做到“给分有理、扣分有据”,不得随意更改分数。

(三)统分与上报

统分:阅卷结束后,及时统计各科考生成绩,确保成绩计算准确无误。

上报:各任课教师汇总本人任教的考试科目成绩,按时上教务系统存档。

七、违纪处理

(一)考生违纪处理

违纪界定:明确作弊行为(携带作弊器材、抄袭、传递答案、替考等)和违纪行为(迟到、擅自离场、违规存放电子设备等)。

处理措施:违纪、作弊考生该科目成绩按0分处理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;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记过等处分,相关情况记入学生档案。

处理程序:监考教师当场记录违纪情况→上报教务科研处→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→发布处理决定→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。

(二)监考教师违纪处理

监考教师若出现擅自离岗、纵容作弊、泄露试题等违纪行为,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;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。

八、保障措施

(一)后勤保障

考前对考场桌椅、门窗、灯光、通风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,确保考场环境达标。

做好考试期间校园环境卫生、安保及后勤服务工作,维护校园秩序。

(二)应急保障

成立应急处理小组,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,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。

明确应急处置流程,针对试卷问题、学生突发疾病、考场秩序混乱等情况制定相应应对措施。

(三)宣传教育

考试前,各班级组织召开“诚信考试”主题班会,宣传考试规则和违纪处理办法,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考试意识。

通过校园公告、班级通知等渠道发布考试相关信息,营造严肃、诚信的考试氛围。

九、总结与反馈

考试结束后,各教研组总结本次考试情况,做好考试分析工作

教务科研处汇总各专业考试数据及总结报告,形成全校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报告。

针对考试中发现的问题,督促教师调整教学计划、优化教学方法,完善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工作。

十、附则

本方案由学校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
附:考场规则

第一条 考前一天,各班教室应进行清场和考场布置,即清理掉所有课桌内的物品和清洗掉课桌上的字迹,在本班学生考试的座位上张贴座位表。各专业教研组组织对教室清场情况进行检查、督促,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室,应责成有关班级立即改进。在整个考试过程结束前,必须保持清场状态。

第二条 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,按指定座位前后对齐就座。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。

第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随身携带课本、作业本、笔记本、录音机、手机、对讲机、计算器、草稿纸等,凡属任课教师允许和要求使用的物品须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。

第四条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认真答卷,不得有交头接耳、在课桌上书写有关考试内容、偷看他人考卷、对答案、抄袭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。

第五条 考生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,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离考场者,须由监考人员陪同,否则不得重新进入考场。

第六条 考生在考试60分钟后方能交卷考生交卷后,应马上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,在考试结束前不得进入考场。

第七条 考生如有违反《考场规则》的行为,监考人员应立即向其提出警告,如若警告无效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为作弊:

(一)考试过程中,拿出与考试有关的书本、纸条等;

(二)有证据被认为是偷看、抄袭、对答案等;

(三)被确认在考场的桌子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;

(四)协同他人作弊;

(五)替他人考试或让人替考。

对作弊者,监考人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、作弊工具或材料,取消其考试资格,令其退出考场;并将作弊学生姓名、作弊情况等及时登记于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,并附上作弊工具或材料,于考试结束后交有关的专业教研组,由专业教研组认定后作出处理。

第八条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学生应立即交卷;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,监考人员可拒绝收卷,该考生的该门考试无效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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