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集!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征集活动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7-04 19:21:24    点击:141

各区(市)委教育工委、党史研究中心,市直各学校,驻地各高校:

202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。伟大长征铸就了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,淬炼出永不过时的伟大长征精神,是激励一代又一代人奋勇前行的精神丰碑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大力传承弘扬伟大长征精神,深化新时代学校美育综合改革,推动红色文化与学校育人工作深度融合,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、驻枣高校学子以书画艺术回望长征峥嵘岁月、赓续红色精神血脉、厚植爱国报国情怀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经研究,决定举办枣庄市教育系统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优秀书画作品展暨“薪火相传 征途如虹——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”图片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赓续长征红色血脉 丹青育人厚植初心

二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中共枣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中共枣庄市委党史研究院、枣庄学院

承办单位:枣庄市教育工会、枣庄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、枣庄市教育学会、枣庄市美术家协会

协办单位:枣庄市教育书画研究院、枣庄学院“墨韵榴彩” 美育艺术团

三、征稿范围

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;驻枣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。作品分教职工、高校学生两类征集,总征集作品395 幅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(一)作品类别

1.书法类:软笔书法、硬笔书法;

2.绘画类:画种和材质不限;

3.设计及文创类:红色主题平面设计、实物衍生品、创意模型、手工文创等。

(二)作品内容及要求

1.作品内容紧扣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核心主题,生动诠释伟大长征精神丰富内涵,弘扬革命文化、传承红色血脉;聚焦新时代伟大征程,展现传承长征精神、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图景。生动呈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取得的历史性成就、发生的历史性变革,彰显新时代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重点展现枣庄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立足岗位、奋发有为的时代风采。着力推出一批有特色、有风格、有气派,彰显枣庄内涵、枣庄温度、枣庄担当的精品力作。

2.作品须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健康、艺术表现力强,契合美育育人导向,全部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,严禁抄袭、剽窃、代笔。一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,立即取消参展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。

(三)作品规格及装裱要求

1.书法: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四尺对开,装裱后最大边长≤240cm,以竖幅为主,须自行规范装裱,符合展览展示标准;硬笔书法尺寸不作限制。

2.绘画类作品:装裱后最小边长≥60cm,装裱后最大边长≤240cm,须自行规范装裱;版画、水粉、水彩作品须加装亚克力保护层,防止运输过程损坏。

3.设计及文创:平面设计最小边长≥60cm,最大边长≤180cm,彩色打印后附厚底板便于展示;实物作品尺寸适宜,兼顾展示效果与运输便利。

(四)征集作品报送要求

1.征稿截止时间:2026年8月25日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提交材料:投稿作品须报送JPEG格式高清电子照片(单张大小≥5MB),画面清晰、无水印、无遮挡;高清照片命名格式: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,与作品信息登记表(详见附件1)整合为独立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格式:姓名+单位+作品类别+作品名称。

3.报送方式:

(1)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参赛师生,需将作品提交至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,由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报送参赛。

(2)提交方式:总文件夹压缩打包后,发送至邮箱。

邮箱:805769909@qq.com。

(五)作品评审

由活动主办单位组建专家组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对全部投稿作品开展遴选;2026年9月10日前公布入选作品名单。

(六)入选作者相关待遇

入选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展览;部分优秀作品经作者同意,由枣庄市教育书画研究院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,优秀创作者可优先选聘为枣庄市教育书画研究院研究员。

五、展览安排

(一)展览时间:2026年10月22日

(二)展览地点:枣庄学院薛城校区美术馆

(三)同期配套活动:举办展览开幕仪式,同步开展线上优秀作品展播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将在全市教育系统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优秀书画作品展暨“薪火相传 征途如虹——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”图片展作为红色思政教育、美育实践的重要载体,明确专人统筹负责,广泛开展宣传动员,严格规范作品筛选审核,确保活动有序推进、取得育人实效。

(二)严把作品质量关口。各单位严格落实初审责任,全面审核作品政治导向、内容原创性,持续提升参展作品思想性、艺术性,杜绝违规、抄袭类作品参评参展。

(三)规范作品版权管理。参展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;主办、承办单位享有作品展览、宣传、出版、公益收藏等使用权,不另行支付稿酬;展览结束后统一安排原作退稿,具体退稿事宜另行通知。


附件:枣庄市教育系统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优秀书画作品展作品信息登记表.doc